1月10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製虛假財務資料,被罰款41萬元。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製虛假財務資料,被罰款42萬元。
廖章軍(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營業本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製虛假財務資料,被警告2次並罰款9萬元。
譚建國(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製虛假財務資料,被警告2次並罰款11萬元。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支公司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罰款24萬元。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巴南支公司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罰款16萬元。
黃碩(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信保分部總經理)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4萬元。
張建(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車商渠道客戶經理)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2萬元。
沈晶晶(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綜拓專員)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3萬元。
馬銘珠(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車商專員)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2萬元。
劉安翔(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支公司總經理)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張承慶(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趙曉娜(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支公司車商渠道客戶經理)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3萬元。
王捷(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支公司車商渠道客戶經理)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2萬元。
張炳林(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支公司銀保渠道客戶經理)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2萬元。
周鑫(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巴南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丁鬆(時任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巴南支公司保險銷售人員)因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警告並罰款3萬元。
(责任编辑:黑河市)